中国境内的外国财产是否属于国家继承的范围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特权与豁免条例》,外国驻中国使领馆的领事是享有领事特权的,但也要看其行使的行为是否属于职权行为,如果属于职权行为,则享有领事特权,如果其行为属于个人行为,那么不享有领事特权。下面是领事馆与领事享有特权的有关规定:第四条 领馆馆舍不受侵犯。
2、外国人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中国公民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外国订有条约、协定的,按照条约、协定办理。
3、一般不予继承 财产的继承 财产的范围:继承发生时,按照被继承国的国内法为该国国家所拥有的财产权利和利益;被继承财产应与领土有关联 国家档案的继承 他是指,作为国家档案收藏的一切文件。
4、关于国家财产的继承。国家财产继承包括不动产继承和动产继承。在实践中按以下原则继承:(1)对不动产适用转属原则;(2)对动产适用实际生存原则;(3)公平原则。关于国家债务的继承。国家债务可分为国家债务和地方化债务,这两种均属于国家债务,是国家继承的范围。
托运人的主要义务有()
1、托运人的义务:托运人的主要义务是支付运费、妥善包装和告知。
2、解析:《合同法》第292条规定,托运人应当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承运人未按照约定路线或者通常路线运输增加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托运人可以拒绝支付增加部分的票款或者运输费用。D项错误。
3、按照约定向承运人支付运输费用。这是托运人最主要的义务。将运输货物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给承运人。办理货物运输时,应当向承运人准确表明收货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或者凭指示的收货人、收货地点、货物的性质、重量、数量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
4、法律分析:货运合同托运人的义务有以下这些:托运人如实申报义务 托运人办理货物运输,应当向承运人准确表明收货人的姓名、名称或者凭指示的收货人,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收货地点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因托运人申报不实或者遗漏重要情况,造成承运人损失的,托运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托运人的基本义务有:向承运人支付运输费用。按约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托运的货物必须与货物运单记载的品名、重量和体积相符。计划运输货物,托运人还必须提出装运计划。按规定对托运物包装。对于要包装的货物,有统一标准的,要按统一标准包装。
6、托运人、收货人的义务1)托运人办理货物运输,应当向承运人准确表明收货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收货地点、货物的性质、重量、数量、收货地点以及其他有关货物运输的情况。
公司私刻其他单位的印章,谁该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1、公司私刻其他单位的印章,要看所刻印章的目标单位,如果是拥有行政权力单位的印章则构成私刻印章罪,如果利用印章从事其他活动则数罪并罚。如果所刻印章的目标单位是没有行政权力的一般公司或者单位则构成民事侵权。一般是谁私刻印章,谁承担责任。行为人私刻公章是违法犯罪行为。
2、在我国公章私用是有风险的,严重情况下是会构成犯罪的。在认定刻字业承制公章违反治安管理的治安案件中,要注意与伪造、变造、私刻公章罪相区别。
3、私刻他人公章,构成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在网上查不到律师执业证是否可以认定是假律师
在网上查不到律师执业证可以认定是假律师。在网上查询律师执业证的方法为按照证件号,进入相应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的网站上去查询,进而到律协或司法网站上搜索律师姓名,把律师的名字输进去。
一般来说不是真的,如果很担心的话,可以和当地司法局律师协会联系确认一下。
你好!你的提问,我来阐明下。律师在权威机构能查到他的资格执照,说明这个律师是正规的 而不是假的。那么,为什么查不到他的事务所呢?其论点1,律师流动性强。2,他不是事务所法人。
律所是真的,不代表你所打的电话是真的……在网上查不出来的只有2种可能:要么是假律师,要么是该律师是新执业或者是在办理转所的时间而导致系统未查得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