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相关管理组织(船舶管理组织与职责)
发布时间:2024-07-09阅读次数:15

海事局是做什么工作的?

1、负责船舶、海上设施检验行业管理以及船舶适航和船舶技术管理;管理船舶及海上设施法定检验、发证工作。负责船员、引航员、磁罗经校正员适任资格培训、考试、发证管理。审核和监督管理船员、引航员、磁罗经校正员培训机构资质及其质量体系;负责海员证件的管理工作。

2、海事局的职责是:负责国家水上安全监督和防止船舶污染;负责船舶及海上设施检验、航海保障管理和行政执法,并履行交通部安全生产等管理职能;负责船员、引航员、磁罗经校正员适任资格培训、考试、发证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国际海事条约;负责组织编制全国海事系统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有关计划。

3、海事局为交通运输部直属行政机构,实行垂直管理体制,履行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和登记、防止船舶污染和航海保障等行政管理和执法职责。

4、一)负责辖区水上安全监督管理,防止船舶污染,航海保障工作;按照统一要求,负责辖区内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二)协调、划定、审核或审批辖区内水域港内非涉外锚地、临时锚地、安全作业区、船舶调头区、水产养殖区、挖沙区、禁航区、引航员登(离)船点,以及水上游览、水上体育竞技活动区域。

海事局管辖范围

1、统一管理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监督管理船舶所有人安全生产条件和水运企业安全管理体系;调查、处理水上交通事故、船舶污染事故及水上交通违法案件。负责船舶、海上设施检验行业管理以及船舶适航和船舶技术管理;管理船舶及海上设施法定检验和发证工作。

2、深圳海事局的管辖海域分为东西两个区域,详细如下:西部水域包括深圳一侧海岸线、深圳河中心线以及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海上界线的多个边界点围成的海域。

3、海事局管辖长江重庆至安徽段水域和水库。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海事局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置的交通运输部15个中央直属海事局之一,管辖长江重庆至安徽段全长2100公里干线、1000公里支流水域和19个水库。

中国海事是干嘛的

海事局为交通部直属机构,实行垂直管理体制。根据法律、法规的授权,海事局负责行使国家水上安全监督和防止船舶污染、船舶及海上设施检验、航海保障管理和行政执法,并履行交通部安全生产等管理职能。

新进人员一般不会分到机关工作,多数在一线,也就是现场监管,此外政务中心和VTS也有。现场监管就是对辖区船舶的监管,不会要你出入船长,工作强度一般。

意思不同:渔政局是负责对相关部门涉及有关渔政管理、渔港监督、渔船检验、渔业生态环境保护、渔业水域污染防治、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增殖的协调工作。海事局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是指1998年在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的基础上合并组建而成的交通部直属机构。

实施辖区港口国监督和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安全检查以及船舶防污设备和证书、文书的检查。负责辖区内非涉外的重大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以及海事处调查处理的水上交通事故的结案审批。办理辖区内外国籍船舶的海事签证。

国土资源部下属中国海洋局及“海监”系列执法船,农业部渔政局下属的“渔政”船,交通部下属的海事局“海巡”船,同时还有公安部边防局下属的“海警”以及海关部门的缉私艇。“海监”是拥有大型船只最多的海上维权执法力量,以维护中国“海上主权”为主要目的。

其主要职能是根据法律法规的授权,负责行使国家水上安全监督和防止船舶污染、船舶及海上设施检验、航海保障管理和行政执法,并履行交通部安全生产等管理职能。其对外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对内称交通运输部海事局。

船舶靠泊安全管理规定

1、法律依据:《沿海码头靠泊能力管理规定》第一条 为规范当前沿海港口码头靠泊能力管理,促进港口结构调整,保障码头及船舶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沿海码头货运船舶靠泊能力管理,但不包括舾装码头。

2、第一条 为加强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监督管理,保障水上人命、财产安全,防治船舶污染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3、水上施工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向当地海事部门申请办理《水上水下施工许可证》。施工船舶应持有有效的船舶国籍证书或船舶登记证书。施工船舶进出港前必须办理签证手续。不经常进出港口的作业船 舶应到海事主管机关办理定期签证。

4、第一条为了规范游艇安全管理,保障水上人命和财产安全,防治游艇污染水域环境,促进游艇业的健康发展,根据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和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环境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水域内游艇航行、停泊等活动的安全和防治污染管理适用本规定。

5、船舶到厂后立即签定安全协议,向船方通报应急电话。船舶靠泊后,安全消防员负责将消防器材(水带、灭火器、泡沫发生器等)到位,并视明火作业情况随时调整铺设水带,水带要保持一定压力。在登船梯口设置“严禁烟火”警示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