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附属艇安全管理(船舶附属艇安全管理指南)
发布时间:2024-07-08阅读次数:18

轮船上的一副,二副是什么职务?什么职能

1、二副,职位仅次于船长、大副。在船长、大副的领导下履行航行和停泊所规定的值班职责,并主管驾驶装置。二副(second officer)在船长、大副的领导下履行航行和停泊所规定的值班职责,并主管驾驶装置。航线的规划和实施以及海图的改正通常也是二副完成的。

2、二副,职位仅次于船长、大副。在船长、大副的领导下履行航行和停泊所规定的值班职责,并主管驾驶设备。二副(second officer)在船长、大副的领导下履行航行和停泊所规定的值班职责,并主管驾驶设备。航线的规划和实施以及海图的改正通常也是二副完成的。

3、甲板部职务设为:船长、大副、二副、三副和值班水手。其中大副、二副、三副合称为驾驶员;驾驶员和值班水手合称为甲板部船员。(国内有些船还配有政委)轮机部职务设为: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和值班机工。其中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合称为轮机员。

4、厨师:(符合海员条件的人员参加专业培训,并有厨师技能)负责船上人员的伙食和餐饮,管理船上的后勤工作。(2)服务员:(符合海员条件的人员参加专业培训)负责生活场所卫生、生活用品保养以及接待工作,安排高级船员起居和卫生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国籍船舶管理规则

总则第一条 为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维持港口和沿海水域的秩序,保证航行安全,防止水域污染,特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和沿海水域航行的外国籍船舶(以下简称船舶)应遵守本规则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切有关法令、规章和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领海的声明》,琼州海峡是中国的内海,一切外国籍军用船舶不得通过,一切外国籍非军用船舶如需通过,必须按照本规则的规定申请批准。第二条 为便利对琼州海峡进行管理,设“中华人民共和国琼州海峡管理外”(以下简称琼州海峡管理处)。

第一条 长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为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保障船舶安全,维持长江水域及其港口秩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国籍船舶管理规则》, 制定本规定。

烟台港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止船舶污染水域管理规定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烟台港水上交通管理,保障船舶、设施和人身财产的安全,防止船舶污染水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及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规定。

2、烟台市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核发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渔业船舶的船长、轮机长、驾驶员、轮机员、电机员、无线电报务员、话务员,必须经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考核合格,取得职务证书,其他人员应当经过相应的专业训练。

3、烟台市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核发如何规定《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七条:船长、轮机长、驾驶员、轮机员无线电报务员、话务员以及水上飞机、潜水器的相应人员,必须持有合格的职务证书。

肇庆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维护我市水上交通秩序,保障水上交通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管理范围内禁止的行为包括围田造地、危害堤防安全的活动、倾倒废弃物等。部分行为需经工程管理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如钻探、建设水闸、修筑道路等。交通部门负责堤顶交通管制,非汛期实行限载管制,汛期则实行防洪抢险的交通管理。从事旅游等活动需获得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承担相应维修费用。

肇庆市景丰联围建设防洪管理规定旨在强化对堤段建设和管理的规范化,确保安全渡汛。根据《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和《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了一系列详细的规定。

长江三峡水利枢纽过闸船舶安全检查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长江三峡水利枢纽过闸船舶安全检查工作,保障过闸船舶和长江三峡水利枢纽水域安全,根据《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安全保卫条例》《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长江三峡水利枢纽过闸船舶的安全检查适用本办法(以下简称过闸安检)。

根据查询中国政府网得知,其发布的《长江三峡水利枢纽过闸船舶安全检查暂行办法》中提到,金牌门是长江三峡水利枢纽的一部分,是连接三峡船闸和升船机的引航道。金牌门的设计水位为175米,最大通航宽度为120米,最大通航高度为41米。因为不同类型和吃水深度的船舶可能有不同的要求。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保障长江三峡水利枢纽通航安全,防治船舶污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安全保卫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长江三峡水利枢纽水上交通管制区域从事航行、停泊、作业以及与该区域水上交通安全有关的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十七条 管制区是对拟通过三峡枢纽通航建筑物(以下称过闸)的船舶进行安全检查、防止未经批准通过的船舶接近三峡枢纽的缓冲水域。

第三条 本办法由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以下简称三峡局)负责组织实施。第二章 航船过坝方式第四条 三峡坝区水域有明渠、临时船闸两线通道,每年有三种基本过坝方式;明渠单独通航、临时船闸单独通航和闸渠联合通航。(一)当明渠具备双向安全航行条件时,明渠单独双向通航。

第十三条 管制区是对拟通过葛洲坝枢纽通航建筑物(以下称过闸)的船舶进行安全检查、防止未经批准通过的船舶接近葛洲坝枢纽的缓冲水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