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消防设施管理的现状(船舶消防设备的基本要求)
发布时间:2024-07-01阅读次数:17

上海市水上消防工作暂行办法

1、第一条 为了加强水上消防工作,保护水上船舶、港口码头、沿岸工厂、油库等国家财产,保障人民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行政管辖范围的水域内航行、停泊和作业的中外民用船舶、港口码头以及沿岸与水上消防工作相关的单位和个人。第三条 (管理部门)市公安局是本市水上消防工作的主管部门。市消防局负责本市水上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其所属的水上消防监督站(以下称“市水上消防监督站”)负责具体实施。

3、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

4、确保不拥挤、易疏散。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在醒目位置张贴消防安全宣传图示。(三)原则上不设置集体宿舍;确需设置时,应当设置在独立建筑内,且不得设置在地下和半地下建筑内。每室居住人数最多不得超过6人,人均使用面积不应小于5平方米。

浅谈如何做好消防船艇的技术管理工作

1、根据船艇工作实际及船艇技术要求,个人认为要做好消防船艇的技术管理工作就必须严格落实以下五方面措施: 严格贯彻“预防为主,正确使用,精心保养,合理修理”的原则。 在船艇技术管理工作中,应坚持贯彻“预防为主,正确使用,精心保养,合理修理”的原则,按船艇性能,使命,科学地使用船艇及机电设备。

2、要建立管理使用档案,对其出厂年月、技术数据、使用情况、机械故障、维修保养、性能变化、主要问题、报废日期等,进行详细登记。以便综合研究,不断改进管理、保养工作。 对于消防器材装备的管理,必须严格实行责任制。

3、船舶高级消防培训的重点内容是消防应变组织的协调和灭火战术的指挥。船舶消防是船舶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主要包括船舶消防设备的管理,如二氧化碳系统,二氧化碳低压系统,干粉系统,泡沫系统等。一般的设备为每年年检,需要消检公司出具合格证书,经船检或港口国检验合格后方可放行航行。

港口消防规划建设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港口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港口消防监督实施办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港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消防规划、建设。第三条 港口消防设施实行与港口建设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验收的原则。

铁路、港口、民航、森林、水上的消防工作按照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五条 维护消防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履行消防安全责任。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开展消防公益活动。鼓励单位和个人参与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捐赠消防公益事业。

第一条 为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提高城市消防站(以下简称“消防站”)工程项目决策和建设的科学管理水平,增强城市抗御火灾和应急救援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规定,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港口中转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护仓库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与《港口消防监督实施办法》,制订本规定。第二条 仓库防火工作,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船舶消防系统主要设施和构成

1、惰性气体灭火系统由气体供应站、控制阀、气体释放阀、主干管道以及分布广泛的气体释放喷头组成。这些设备通过精确的控制,能够快速释放惰性气体,隔离火源,防止火势蔓延。化学泡沫灭火系统则包含泡沫舱、泡沫泵、比例混合器,以及消防炮、主干管道、消防栓、消防水带和消防水枪。

2、船舶消防系统是一种专门设计用于预防和控制船舶火灾的重要装置,由一系列关键组件构成,包括灭火介质(如惰性气体、化学泡沫或水)、介质供应设备、传输管道、控制阀门以及终端喷射设备。其核心功能是在火灾发生时,通过动力设备驱动灭火介质通过管道输送,随后由终端设备精确地喷向火源,从而实现灭火目的。

3、船舶消防设备主要包括:灭火器具、固定灭火系统、消防员装备及其他消防辅助设备。灭火器具 船舶上常见的灭火器具包括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以及泡沫灭火器等。这些灭火器通常被放置在船舶的显著位置,以便在火灾初起时迅速使用,控制火势。

4、自动喷水系统 1 自动喷水系统由喷水器、水管网、压力水枪、供水泵及报警系统组成。2 水管网平时保持所需压力的水,当喷水器破裂或熔断后立即喷水,压力水柜内常备水减少到一定程度时,压力下降,自动启动供水泵向压力水柜供水,以保证以一定的压力向水管网连续供水。

滚装船火灾预防

1、滚装船火灾预防措施 在滚装船设计阶段,需强化抗火性能,参考《汽车库防火设计规范》划分防火防烟区域,设置消防通道和间距,并安装自动灭火设备。车辆区与船员乘客居住区之间的分隔甲板需铺设防火材料。

2、加强车辆移位防碰措施。凡有大通舱的车辆处所,必须加装纵向隔壁或立柱,避免车辆发生位移。

3、滚装船受风面积大的原因是开航前稳性不足,滚装船具有受风面积大、重心高、稳性差等特点,在恶劣的海况下航行,由于绑扎带的松动、漏绑、绑扎设备的老化等种种原因,一旦车辆绑扎失去作用,车辆将会随着船体的剧烈摇摆发生移位碰撞,泄漏的油气遇到火花造成火灾。

码头安全隐患有哪些

1、部分码头对安全管理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在安全管理工作方面缺乏整体的规划和构想,缺乏港口的安全管理意识,仅仅还处于“不出少出重大安全事故”的水平上,在建设中没有相对比较完整的企业安全目标、工作制度、预防措施和安全投资计划等安全管理体系。

2、座码头均为自然码头,有踏步台阶、跳板或竹木结构上下客平台;10艘船舶船检证、许可证、营运证、船员适任证书等证件齐全,救生、消防设施齐全,船体结构完好,无渗漏,船舶适航性能良好。一直以来,无水上安全事故。

3、火灾:涉及建筑物、非挥发性燃油以及非粉尘状的可燃物质,可能导致安全隐患。 爆炸:火药、可燃性气体与空气混合、可燃性粉尘,以及压力容器如锅炉,均可能引发爆炸事故。 中毒和窒息:有毒物质可能导致急性中毒与窒息,存在安全隐患。

4、海浪涌入海滩、码头等区域可能会造成人员和设施损伤。暴雨导致河流水位上涨,可能引发洪灾和山洪泥石流,威胁海滨村庄和游客安全。海洋生物,如水母、海蜇、鲨鱼等可能对游泳和垂钓人员构成威胁。海上交通可能会威胁到游泳者和垂钓者的安全。

5、安全生产监管存在漏洞。监管边界不清晰,职责分配不明确,导致责任推诿现象。尽管近年来我区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但安全事故总量较大,部分区域安全隐患问题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