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行政执法船舶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渔业行政执法船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渔业行政执法船舶是指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执行渔业行政执法任务的专用公务船、艇,以下称为渔政船。第三条 渔政船实行建造审批,注册登记,统一编号,统一规范。
渔政机关对违反渔业港航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扣留或吊销船舶和船员证书等。对于特殊情况,如因不可抗力或紧急避险行为,以及违法行为轻微并迅速改正且未造成危害的,可免予处罚。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后果、配合执法和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渔业船舶监督管理,确定渔业船舶的所有权、国籍、船籍港及其他有关法律关系,保障渔业船舶登记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和管辖水域内渔业船舶的设计、制造、维修以及在本省登记渔业船舶的航行、作业、停泊等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渔业船舶管理实行属地管理、行业监管,推行船型标准化、装备现代化、经营组织化和管理信息化。
第二十六条,捕捞渔业船舶实施船网工具控制指标制度,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下达的海洋捕捞业指标,对海洋捕捞渔业船舶船网工具进行核定,设区的市、县(市)则在省级规定的内陆水域指标内进行相应管理。
海事执法是干什么的
海事执法是干什么的 海事执法是指海事管理机构依法对水上交通安全、通航秩序和防治船舶污染等实施监督管理的行政执法行为。海事执法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维护水上交通秩序:通过巡航、检查、执法等手段,确保船舶在航行、停泊、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和秩序,防止发生水上交通事故。
海事执法的职责包括对水上交通安全、通航秩序和防治船舶污染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以下是海事执法的主要职责: 监督和管理船舶的航行、停泊和作业,确保水上交通安全。 维护通航秩序,保障船舶顺畅通行。 查处违法行为,打击违规行为。 防止和打击船舶污染环境。
海事局是国家在水上交通领域的执法和管理机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海事局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保障水上交通的畅通和安全。这包括对船舶的航行安全进行监管,确保船舶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和规定,防止船舶发生意外事故。同时,海事局也会对水上交通秩序进行维护,确保航道畅通无阻。
三无船舶处理的法律条款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之强制性规定,对于证实为三无船舶,海洋运输行政管理机关有权责成其进行必要的整改纠正,同时向违法犯罪的船舶或水上设施的所有权人、经营者或者管理者施加相应的经济处罚。
关于“三无船舶”指代和处理的相关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在这法律法规中,“三无船舶”被定义为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既无有效渔业船舶检验证书、船舶登记证书,亦无捕捞许可证)以及无船籍港的船舶。
三无船舶是指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有效渔业船舶检验证书、船舶登记证书、捕捞许可证〕、无船籍港的“三无”渔业船舶。处罚: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船价2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三无船舶处置依据有《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三无船舶”是指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有效渔业船舶检验证书、船舶登记证书、捕捞许可证〕、无船籍港的“三无”渔业船舶。
郑州市地方海事局执法依据
郑州市地方海事局在执行其职责时,主要依据一系列法律法规以确保内河交通的安全和环境保护。以下是其主要的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这是基础性法规,规定了内河交通运输活动的管理规范和安全要求。
郑州市地方海事局承担着重要的船舶和水上交通管理职责。首先,他们负责船舶的注册登记,确认所有权并批准悬挂中国国旗的航行权,颁发船舶国籍证书和所有权证书。其次,他们监督船舶人员的配置,组织船员的技术培训和考试,签发船员身份证件和职务适任证书,确保水上安全。
郑州市地方海事局下设多个科室,各司其职,共同维护水上交通安全和行政管理秩序。综合办公室作为核心部门,承担着单位的综合政务处理、党群工作、内部行政管理、对外联络、宣传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和后勤信息化等多元化职责,致力于提供全面的协调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