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执法船舶管理(海事执法船艇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4-09-07阅读次数:20

三无船舶最新处罚依据有哪些

关于“三无船舶”指代和处理的相关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在这法律法规中,“三无船舶”被定义为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既无有效渔业船舶检验证书、船舶登记证书,亦无捕捞许可证)以及无船籍港的船舶。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之强制性规定,对于证实为三无船舶,海洋运输行政管理机关有权责成其进行必要的整改纠正,同时向违法犯罪的船舶或水上设施的所有权人、经营者或者管理者施加相应的经济处罚。

法律依据、安全考虑。法律依据:三无船舶是指未取得渔业船舶证书、未登记船籍港或未核定渔业船名的船舶,这些船舶在海上生产活动中存在较大的事故风险隐患,因此需要依法进行扣押。

三无船舶处置依据有《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三无船舶”是指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有效渔业船舶检验证书、船舶登记证书、捕捞许可证〕、无船籍港的“三无”渔业船舶。

三无船舶是指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有效渔业船舶检验证书、船舶登记证书、捕捞许可证〕、无船籍港的“三无”渔业船舶。处罚: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船价2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处罚依据:第二十三条 违反《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二)项、第七条第(二)项的规定,船舶、浮动设施未持有合格的登记证书,擅自航行或者作业的,依照《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责令停止航行或者作业;拒不停止的,暂扣船舶、浮动设施;情节严重的,予以没收。

中国海事是干嘛的?

1、中国国家海事局,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是交通运输部直属的垂直管理机构,负责国家水上安全监督、防止船舶污染、船舶及海上设施检验、航海保障和行政执法等工作。它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并执行水上安全监管政策,管理船舶污染和安全生产。

2、海事局是中国政府机构,具体负责水上安全监管、船舶污染控制、船舶检验、航海保障以及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等工作。

3、中国海事局最主要的功能是:为河流,海上船舶的正常航行做保障执法工作。海事局是在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局(交通安全监督局)和原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交通部船舶检验局)的基础上,合并组建而成的。海事局为交通部直属机构,实行垂直管理体制。

4、海事局是中国交通运输部的分支机构,主要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船舶安全监督和船舶污染防治等方面的工作。海事局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98年,当时中国政府对交通部所属的海事管理机构进行了一次大的改革,成立了海事局。此后,海事局不断完善职能,经历了多次改革,目前已经发展成为一个拥有较为完备职能的机构。

5、中国海事局最主要的功能是:为河流,海上船舶的正常航行做保障执法工作。运用法律、法规所授予的国家行政权,监督和维护国家水上交通安全和水域环境,拟定和组织实施有关海事的方针、政策和技术标准;统一管理水上安全和防止船舶污染,拟定相关措施,保护海洋环境。

6、海事局是根据法律法规的授权,负责行使国家水上安全监督和防止船舶污染、船舶及海上设施检验、航海保障管理和行政执法,并履行交通部安全生产等管理职能。海事局是公务员。海事局为交通运输部直属行政机构,是政府部门。

有船舶不按照规定停泊,经提醒后仍然不动。作为执法人员,你该怎么做...

1、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采用海事局官网、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推送法规内容,进船舶企业召开宣传会等方式,大力宣传船舶航运法规,特别是船舶停靠的相关规定;二是加强监管。

2、船舶应当将不符合排放要求的船舶污染物,排入港口接收设施或者由具有与其作业风险相适应的预防和清除污染能力的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接收。由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接收的,应当事先签订相关接收协议,明确安全和防污染责任。

3、边境生产管理的具体内容和方法是:⒈ 作业人员审查:一般来说,有下列行为的人应禁止其参加边境生产作业:①有违反边防政策行为而又屡教不改的人 ②有违法犯罪嫌疑并有外逃迹象的人 ③对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不满的人④公安机关的在控对象⑤其他不适合靠近边界的人。

4、海事管理机构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做好记录。接到事故报告的海事管理机构不是事故发生地的,应当及时通知事故发生地的海事管理机构,并告知当事人。

5、上下级关系。船长 船长是船舶领导人,负责船舶安全运输生产和行政管理工作,对公司经理负责。主要工作包括领导全体船员贯彻国家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公司下达的各项指示和规定。

6、施工船舶要与调度室昼夜保持通讯畅通,并按规定显示有效的航行、停泊和作业信号。施工作业前应向当地海事局申请办妥《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证》。水上施工应设专用救生船,并有专人值班,各施工作业点应配备救生圈、救生衣等救生设备。严格执行船机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及时维修保养设备,确保安全运行。

基层海事执法工作是什么

1、负责辖区内水上巡航工作;管理辖区内交通管理系统。审批辖区内沉船、沉物打捞和碍航物清除,以及航行通告的发布和航行警告协助发布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非国际航行船舶登记工作及国际航行船舶登记受理,以及所登记的非国际航行船舶的管理和危管防污方面的法定证书、操作性手册和文书的签发和审批。

2、基层海事执法工作就是基层的海事机构,即那些从事基层海事行政执法的海事部门。基层执法工作需要融入基本的海事管理框架之中平时现场一线还有登轮检查船舶安全设备证书等,刚进去都要被发配到各个基层海事处,一线执法,船舶安检。

3、海事局通过国考招录的岗位没有常年在船上工作的,专职船员是社会招聘的。上船工作是很正常的事情,没什么好排斥的,你排斥是因为不了解,海事局的执法区域只是在港区范围内,出去巡航一圈要不了几个小时,而且天气海况一旦恶劣根本不会出艇,所以完全没必要担心。

渔业行政执法船舶管理办法

1、第一条 为加强渔业行政执法船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渔业行政执法船舶是指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执行渔业行政执法任务的专用公务船、艇,以下称为渔政船。第三条 渔政船实行建造审批,注册登记,统一编号,统一规范。

2、渔政机关对违反渔业港航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扣留或吊销船舶和船员证书等。对于特殊情况,如因不可抗力或紧急避险行为,以及违法行为轻微并迅速改正且未造成危害的,可免予处罚。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后果、配合执法和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3、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渔业船舶监督管理,确定渔业船舶的所有权、国籍、船籍港及其他有关法律关系,保障渔业船舶登记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4、第二十六条,捕捞渔业船舶实施船网工具控制指标制度,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下达的海洋捕捞业指标,对海洋捕捞渔业船舶船网工具进行核定,设区的市、县(市)则在省级规定的内陆水域指标内进行相应管理。

5、在实施过程中,渔业船舶监督检验管理规定注重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它结合渔业船舶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制定了符合实际需要的检验标准和要求,确保了检验工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同时,该规定还强调了检验机构的独立性和公正性,防止了利益冲突和腐败现象的发生,保证了检验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山东省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条例

1、山东省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条例旨在强化对海域内各类船舶的边防治安管理,以维护稳定的边防秩序,保护出海人员权益,并推动沿海地区的经济发展。这一法规依据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

2、山东省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条例的第四章详细规定了不同违反行为的法律责任。以下是各条款的改写内容:对于未按规定携带边防证件的出海船舶或人员,公安边防机关可给予警告或200元至1000元罚款,情形严重的,可能面临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3、山东省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条例在第三章中详细规定了出海船舶和人员的管理。首先,公安边防机关负责定期进行边防治安管理宣传,尤其在伏季休渔期间,会对出海人员进行相关法律知识教育,确保他们了解法律法规。

4、在山东省,对于出海船舶和作业人员的边防治安管理有着明确的规定。首先,第七条指出,所有出海的船舶和作业人员需按照国家相关程序向船籍港或所在地的公安边防机关申请办理出海边防证件,以确保合法出行。边防机关在发放证件时,会简化手续,优先为申请人提供便捷服务,对于符合条件的,甚至可以即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