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船舶代理与无船承运业务实务内容简介
《国际船舶代理与无船承运业务实务》是一部由大连海事大学郭萍教授、钟鸣教授以及业内专家张京中先生和王森德先生等共同编撰的实用指南。该书内容丰富,分为两大核心板块:国际船舶代理和无船承运人业务。在“国际船舶代理”部分,分为“基础篇”和“业务篇”。
这本著作是由中国船舶代理及无船承运人协会编撰的,属于国际船舶代理与无船承运业务丛书的一部分。它由中国海关出版社出版,具有独特的ISBN号码:9787801656117。这本书于2009年4月1日首次发行,标志着它的首次出版。该书籍共有285页的内容,采用平装形式,适合于大32开的尺寸,方便阅读和携带。
业务篇,第六章详细讲解远洋运输业务的操作流程,第七章则聚焦港口业务,包括船舶进出港的管理和港口服务。第八章至第十四章深入剖析船舶代理业务的各个环节,如业务关系建立、港口使费、单证处理、海事签证和事故处理,以及进口放货和客户服务等。
《国际船舶代理与无船承运业务—实务英语》简介中说到“此书分别有重点地针对船舶代理服务范围、海关手续、海运提单、货物积载原则等海事英语进行编排,不仅是国际船舶代理及无船承运业者掌握海事英语的必备读物,也能满足从事国际航运相关业务的人员学习专业英语的需要。
《国际船舶代理与无船承运业务—实务英语》一书 简介中说到“此书分别有重点地针对船舶代理服务范围、海关手续、海运提单、货物积载原则等海事英语进行编排,不仅是国际船舶代理及无船承运业者掌握海事英语的必备读物,也能满足从事国际航运相关业务的人员学习专业英语的需要。
什么是国际船舶代理业务管理办法?
1、在中国境内设立企业经营国际船舶代理业务,或者中国企业法人经营国际船舶代理业务,应当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必要的营业设施,其高级业务管理人员中至少应当有2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国际海上运输经营活动的经历。
2、第一条 为加强对国际船舶代理业务的管理,适应国家发展对外经济关系和国际航运事业的需要,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国际航行船舶的代理业务。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以下简称交通部)为国家管理船舶代理业务的主管机关。第四条 船舶代理业务只准由经交通部批准成立的船舶代理公司经营。
3、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经营国际船舶代理业务,应当通过拟设立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向交通运输部提交符合本实施细则第七条第一款规定条件的申请材料。
4、国际船舶代理,通常被称为外轮代理,它的核心业务是协助远洋运输船舶在世界各地的港口进行客货运输。船公司通常在国外港口运营时,由于地理和法规限制,不能直接管理其业务。因此,船东有两条主要的解决方案:一是设立船公司的海外分支,二是委托专业的船舶代理机构代为处理相关事务。
国际船舶代理人的具体业务
1、通常,国际船舶代理业务范围大体可归纳为以下五个方面:客货运组织工作 客运组织:代办客票、办理旅客上下船手续等;货运组织:代为揽货、冾订舱位;绘制出口货物积载计划,缮制各种货运单证;签发提单、提货单;办理海上联运货物的中转业务等。
2、国际船舶代理:是接受船舶所有人或者船舶承租人、船舶经营人的委托,在授权范围内代表委托人办理船舶进出港与船舶在港等有关业务或其他法律行为的中国企业法人。
3、船舶代理单位办理的业务包括组织货物运输,如组织货载等;组织旅客运输;安排货物装卸;为船舶和船员服务,代办各种手续;代办财务有关业务和船舶租赁、买卖等,以及商办海事处理和海上救助等业务。
国际船舶代理与无船承运业务实务目录
1、业务篇,第六章详细讲解远洋运输业务的操作流程,第七章则聚焦港口业务,包括船舶进出港的管理和港口服务。第八章至第十四章深入剖析船舶代理业务的各个环节,如业务关系建立、港口使费、单证处理、海事签证和事故处理,以及进口放货和客户服务等。
2、《国际船舶代理与无船承运业务实务》是一部由大连海事大学郭萍教授、钟鸣教授以及业内专家张京中先生和王森德先生等共同编撰的实用指南。该书内容丰富,分为两大核心板块:国际船舶代理和无船承运人业务。在“国际船舶代理”部分,分为“基础篇”和“业务篇”。
3、这本著作是由中国船舶代理及无船承运人协会编撰的,属于国际船舶代理与无船承运业务丛书的一部分。它由中国海关出版社出版,具有独特的ISBN号码:9787801656117。这本书于2009年4月1日首次发行,标志着它的首次出版。该书籍共有285页的内容,采用平装形式,适合于大32开的尺寸,方便阅读和携带。
外轮代理外轮代理的概述
中国福州外轮代理有限公司是一家集国际船舶代理、货运代理、仓储、储运、报关、报验及国际多式联运于一体的现代化综合物流企业。该公司由福建八方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外轮代理有限公司共同合资运营,旨在提供高效、全面的服务。根据百度地图数据,公司信息准确无误。
中国汕头外轮代理有限公司,简称汕头外代,是一家成立于1953年1月1日的知名公司,隶属于中国外轮代理有限公司。作为行业的领导者,汕头外代在国际船务代理和国际运输代理领域享有盛誉,其PENAVICO商标象征着其对精准、及时、文明和周到服务的承诺。
因为外国船只在进入中国港口时,需要办理一系列的行政手续。在中国,船代的营业执照申请条件非常严格,非一般人能够轻易获得。通常,这些服务由国家或地方港务局主导,进行管理和运营。目前,国内主要的船代公司有中国外轮代理、联合船代和外运船代等三大巨头,他们在国际航运代理市场占据了主导地位。
国际船舶代理,无船承运人,与货代这三者的区别。
1、简单的说,船舶代理是为船公司服务的,而货运代理是为货主服务的,而无船承运人具有双重身份:对于货主而言,他相当于承运人,签发自己的HOUSE B/L给货主;对于船公司而言,他又相当于托运人,船公司签发LINER B/L给无船承运人。
2、无船承运人在实际业务中只是契约承运人,而实际完成运输的承运人是实际承运人。
3、区别如下:无船承运人与托运人是承托关系,与收货人是提单签发人与持有人的关系。 托运人订舱时, 无船承运人根据自己的运价本向托运人报价, 以托运人的身份向船公司洽订舱位, 安排货物的运输。 待货物装船后, 收到船公司签发的海运提单的同时, 无船承运人签发自己的提单给托运人。
4、无船承运人与货运代理人在角色与职责上存在明显差异。在我国,《国际海运条例》实施之前,无船承运业务通常由货运代理人负责。
5、无船承运人和国际货运代理人之间存在以下区别:职责和业务范围:无船承运人是指自己不拥有运输船舶,而是从托运人手中接收货物,承担海上运输,并委托其他海运承运人或陆运、空运等承运人完成运输任务的企业。
6、根据《海商法》对承运人的定义为“承运人是指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与托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人”,《海商法》更强调了承运人作为契约一方的意义。所以说无船承运人具有契约承运人的法律地位。而国际货运代理人则是委托方代理, 帮助托运人安排货物运输, 向托运人提供代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