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污染物人员考核管理(船舶污染物处理方案)
发布时间:2024-08-02阅读次数:23

与中国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有哪些?

1、第五条 国家鼓励有关机构、专家学者和公众以适当方式参与环境影响评价活动。第六条 国家强化环境影响评价的基础数据库和评价指标体系构建,鼓励和支持对环境影响评价方法、技术规范的研究,并建立必要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共享机制,以提升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

2、第六条 国家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的基础数据库和评价指标体系建设,鼓励和支持对环境影响评价的方法、技术规范进行科学研究,建立必要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共享制度,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建立和完善环境影响评价的基础数据库和评价指标体系。

3、团体标准《污水处理厂低碳运行评价技术规范》2022年6月6日,由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城镇污水处理分会组织制定,将于7月1日实施。该标准为我国污水处理领域首个低碳团体标准,可指导污水处理厂开展碳减排核算,开展工艺优化和技术改造。也为管理部门评估污水处理厂的低碳行为提供了重要的方法依据。

4、一)规划实施可能对相关区域、流域、海域生态系统产生的整体影响;(二)规划实施可能对环境和人群健康产生的长远影响;(三)规划实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之间以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之间的关系。第九条 对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标准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和技术规范。

5、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和监督,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三同时”审查和环境保护项目,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报告;计划、经济、规划、土地、建设等部门不得批准立项、建设或投产使用。

6、除上述环境标准外,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对还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所制定的标准(包括:执行各项环境管理制度、监测技术、环境区划、规划的技术要求、规范、导则等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般可分为各环境要素的环境影响评价导则、各专项或专题的环境影响评价导则、规划和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导则等。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取消广州市地方性法规中的部分行政许...

广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5年5月19日表决通过的《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取消广州市地方性法规中的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第二批)的决定》,业经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05年7月29日批准,现予公告。

广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2004年6月15日表决通过的《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取消广州市地方性法规中的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业经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4年7月29日批准,现予公布。

第二款修改为:“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一次审议地方性法规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提案人的说明和有关的委员会审议意见的报告,由分组会议对地方性法规草案及其修改建议稿进行审议。由主任会议或者专门委员会提出的地方性法规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提案人的说明,由分组会议对地方性法规草案进行审议。

谁能详细介绍一下我国的环境保护法制?

中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自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了环境保护法律9部、自然资源保护法律15部。

国家还开展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海洋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依法处理多起违法行为。 中国实行各级政府对当地环境质量负责,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监督管理,各有关部门依照法律规定实施监督管理的环境管理体制。

《清洁生产促进法》:鼓励和引导企业采取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的污染排放,实施清洁生产。此外,还有《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法规和规章,对环境保护的具体实施进行了详细规定。这些法律法规共同构成了我国环境保护的法制框架,为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