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代理外商投资比例(国际船舶代理费)
发布时间:2024-07-31阅读次数:13

湛江港的现状

湛江港集团现有调顺岛、霞海、霞山三个经营港区,生产性泊位38个,其中万吨级以上26个, 拥有全国最大的30万吨级陆岸原油码头、华南地区最大的25万吨级铁矿石码头和亚洲地区最深的30万吨级航道,港口年通过能力4954万吨。

与其说这段时间是沉浸在回忆和徘徊在现状与未来的烦恼期,倒不如说它是一段让我们开始真正思考人生、感悟生活、认清现状和畅想未来的过渡期。在湛江港的这一个多月,收获颇丰,感慨良多,有值得我用文字去书写和用心去记忆的东西。

建成后,不仅能彻底改变惠州港没有专业 化、现代化集装箱泊位的现状,而且将成为珠江三角洲东部集装箱港群的重要延伸和有力补充,使 得惠州港具备较强的集装箱运输能力,对增强惠州港竞争力,提升惠州港战略地位,以及推动惠州 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港湾揽胜-湛江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个自行设计建造的现代化深水港,世界罕见。它是中国八大沿海港口之一,可以成为年吞吐量超过5亿吨的国际港口。目前正朝着多层次、多形式、多功能的综合性国际贸易港口发展。湛江港海岸线长达241公里,是世界第一大港鹿特丹的3倍,其中适合建设深水港的有97公里。

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

《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以下简称《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统一列出股权要求、高管要求等外商投资准入方面的特别管理措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实施管理。

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6月28日晚间发布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自2018年7月28日起施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中的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同时废止,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继续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 第四条 国家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前款所称准入前国民待遇,是指在投资准入阶段给予外国投资者及其投资不低于本国投资者及其投资的待遇称负面清单,是指国家规定在特定领域对外商投资实施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以下简称《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统一列出股权要求、高管要求等外商投资准入方面的特别管理措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实施管理。境内外投资者统一适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有关规定。

外商投资国际海运业管理规定

1、第一条 为规范对外商在中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从事国际海上运输业务以及与国际海上运输相关的辅助性经营业务的管理,保护中外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以下简称《海运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2、首先,第三十一条明确,外商如在中国境内投资经营国际海上运输及相关辅助业务,应遵循本章的规定。如果本章未作详细说明,将适用条例其他相关规定。接着,第三十二条指出,经过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外商可以通过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或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经营国际船舶运输、船舶代理、船舶管理等业务。

3、设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外商投资企业,需按照交通部和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的规定办理。国际船舶代理业务的申请,需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省级交通部门在收到完整材料后10日内转报,交通部在3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批准后办理设立手续并领取相应证书。

4、专门涉外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其他不少法律含有涉外的条文。 基本上每个部门法都有涉外性法律的表述。

5、第一条 根据国家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行业管理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述的外商投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是指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以委托人或者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国际货物运输及相关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

厦门市外商投资建设港口码头的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扩大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加速港口码头建设,进一步推动外向型经济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中外合资建设港口码头优惠待遇的暂行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具体情况,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吸引外商投资加快港口码头建设,促进港口管理现代化,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外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以下简称外方投资者)在厦门投资建设经营港口码头。

第一条 为更好地吸引外商投资,加快福建省港口码头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规定。第二条 外国投资者可以中外合资、合作或独资形式在福建投资建设经营港口码头。

第三条 外商投资港口码头、电力等基础设施项目,除进口关税和增值税执行国家现行规定之外,按《福建省鼓励外商投资建设经营港口码头的暂行规定》、《福建省鼓励外商投资建设经营电力项目的暂行规定》享受相应优惠政策。

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地方所得税则免征3%。对于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企业,特别是从事港口、码头等能源和交通建设的企业,自获利年度起,前五年可免征企业所得税,接下来的五年则只需缴纳一半。

线上代理记账:疑问,外资在国内开办企业有行业限制吗?

在国内开办企业对外资一般存在一定的行业限制,这些限制通常由中国政府相关部门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特定行业限制:一些涉及国家安全、文化传播、新闻出版、教育培训等特定行业对外资有限制或禁止。外资股比限制:部分行业对外资的股比有限制,例如汽车制造、金融、电信等行业。

在中国,外资在国内开办企业确实存在行业限制。根据《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国将外商投资的行业划分为鼓励、限制和禁止三类。不同行业对外资的政策和要求各不相同。鼓励类:鼓励外资的行业通常是国家发展重点领域,外资可以享受各种优惠政策和支持措施,如高新技术产业、环保产业等。

在国内进行公司注册时,外资在国内开办企业存在一定的行业限制。具体的行业限制取决于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一般来说,国家对外资开办企业的行业限制主要分为三种情况:禁止外资经营的行业:某些国家或地区对特定行业禁止外资经营,这些行业通常包括国家安全、国家文化事务、国家核能等敏感行业。